
江油市公安局一名普通警察——蒋晓娟,在汶川大地震中因为为受灾群众的婴儿喂奶而一夜成名,被誉为“警察妈妈”。她事迹感动了中国,她本人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被中组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近日,蒋晓娟被江油市破格提拔为江油市公安局副政委的事实经媒体报道后,一夜“逆转”,成了被人议论多多的新闻人物。
有人说这是现代传媒的过错,其实不然。
现代传媒所报道的不过是一种真实:蒋晓娟给受灾群众的婴儿喂奶是事实,她本人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被中组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也是事实,近日她又被江油市提拔为市公安局副政委还是事实。传媒如实报道了,又有什么错呢?
说白了,蒋晓娟从“警察妈妈”一夜之间变成“议论多多”,正暴露出我们现行奖励机制的没有新意和“官本位”意识,也暴露出国人对物质奖励的认识上的误区。
先说那奖励的“官本位”意识吧。追溯起来,实在也久远得很。几千年封建社会形成的奖励机制就总是以“乌纱”为代表的。当然也有物质,不过那多半是食邑,是和“乌纱”联系起来的。把“乌纱”作为奖励的标识,正是封建的“官本位”本质特征。“论功行赏”,“官加三级”。其实,“论功行赏”自然成理,而非要“官加三级”就大可不必了。一个人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是以能力和水平来区分的。德才兼备,才不逮德不成,德不逮才也不成。如果把“乌纱”当作了奖励的标识,岂不是要闹出一个人只要做了好事,就被认为是可以胜任这样或那样的官职了?那么,干部任用的标准呢!当然我不是说蒋晓娟不该提拔,一个公安局副政委那算什么,充其量不过是个副科级。现在80后的人都可以当了厅长,蒋晓娟就不能当了副科长?屁话!问题是我们不该把“乌纱”作为奖品送人。早做什么去了?非得等她在抗震救灾中喂了婴儿才提拔任用!倘若汶川不地震,那她不也就失去了被提拔任用的机会?把“乌纱”当奖品,可能埋没人材也可能用不所当,还可能“光环”变“锁链”,给先进人物带来“伤害”。因为她那样做并不是奔着什么官来的。
那么给她荣誉的同时给她点物质如何?无可非议!但是在国人面前似乎不能。因为在国人眼里,先进模范人物是不能接受物质奖励的,一接收好象就不那么崇高了。这实在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其实物质不物质的和崇高不崇高的有什么联系?所以,在给了蒋晓娟荣誉的同时再给她点物质奖励也没有什么了不起。蒋晓娟一定不是富得流油的大款,也不是日进斗金的老板,而只是一个公务员,并没有肥到不需要物质奖励的地步。“论功行赏”,也不必把自己搞得那么清高,那么的不识人间烟火。对此国人有什么好说的?理直气壮也就是了!难道先进模范人物就没有了物质需求,就必然注定要崇高到了可以不要了一切物质享受?怪论!我倒觉得,先进模范人物即使接受了物质的奖励,也低不到那里,她还比那些唱一支歌就要十几二十几万,不给就要罢唱的人高尚得多。当然,蒋晓娟用奶去喂受灾群众的婴儿并不是奔了钱或者汽车以及别的什么物质来的。
在奖励机制上,荣誉和物质比“乌纱”要好。然而,我们的奖励机制却苍白无奈了自己,一方面自己走进了绝地,一方面却让人逼到了绝地。于是,苍白的奖励便成了奖励的苍白.
最后要说的是:在中国,先进模范人物似乎注定要承受更多的压力,这压力一方面来自奖励机制的苍白,一方面也来自国人意识的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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